从“散乱差”到“高精绿”!广西用新矿法筑牢资源与生态双防线

日期:2026-02-12 作者:砂石骨料网 字号:[ ]

作为全国有色金属重要产区、关键金属保障核心区和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广西壮族自治区肩负着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与守护生态环境的双重使命。面对矿业“小散乱”、涉重金属污染等现实挑战,新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立足“国家所需、广西所能”,以系统思维谋篇布局,以制度创新破解难题,构建“1+N”政策体系,推动矿产资源治理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让新矿法在八桂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政策筑基 “1+N”体系织密制度保障网

“改革要找准方向,才能行稳致远。”广西锚定“四个有利于”改革导向,确保新矿法贯彻不偏向、发展高质量、企业减负担、廉政防风险。在此基础上,构建起以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为统领的“1+N”政策体系,将新矿法要求与地方实际深度融合。目前,地方性条例前期调研和文本起草已完成,拟列入2026年自治区立法计划。

“N”项配套政策则精准覆盖矿业权出让登记、勘查开采许可、储量管理、生态修复、监管执法等矿业权管理全链条,形成制度闭环。目前,广西《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十五五”实施方案(有色金属关键金属)》等文件已正式印发实施。

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统筹,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压实市县责任,打造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印发《支持关键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自治区各部门协同发力,构建“审批联审、监管联合、执法联动”治理格局,合力破解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难题,织密了矿业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网。

攻坚破局 六大行动激活矿业新动能

在政策体系支撑下,广西聚焦核心任务,推动新矿法落地见效。广西厅持续深化“权证分离”改革,发布临时服务指南、修订示范文本、重构“三级联审”系统,实现矿业权登记、审批全流程“一网通办”。目前,全区已完成43宗矿业权及8宗矿业权抵押权登记,打通了改革关键节点。

同时,广西矿业权提高管理层级、严格准入要求,将县级采矿权出让登记权限收回市级,全区矿业权一级市场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管理不断规范。去年以来,全区已出让矿业权33宗,成交价31.33亿元;开展为期2年的矿业权整合专项行动,通过“关停取缔、整合重组、升级改造”分类推进,全区已公告注销矿业权380个,市场秩序持续优化。

此外,重金属矿山污染整治强力推进,全区累计排查涉重金属矿山及开采隐患点3438个,完成整改3005个;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查处违法案件396起,打掉涉黑恶组织10个,有力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方面,2025年广西投入找矿资金2.44亿元,新发现矿产地9处,新增铝土矿、锰矿、稀土等一批重要矿产。绿色矿山建设加速推进,广西明确新建矿山1年内建成绿色矿山,2028年底前90%以上大中型矿山达标,12座达标矿山获优先配置资源激励。全区协同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实现多方案同编联审,推动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一体实施,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转型蝶变 绿色发展绘就矿业新图景

如今的广西矿业,正经历着从“散乱差”到“高精绿”的深刻转型。在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曾经分散的小矿山通过整合重组,实现了规模化、智能化开采。在绿色矿山示范基地,矿山复绿披绿装,开采区与周边生态环境和谐共生,昔日的采矿点变成了“风景线”。

矿业权人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一网通办”让审批流程更便捷,政策激励让绿色转型更有动力。“现在办事不用多跑腿,网上就能完成矿业权登记。政府还鼓励我们建设绿色矿山,不仅优先获得资源配置,还能享受资金支持,发展信心更足了。”一位矿山企业负责人说道。

面向未来,广西将持续深化“1+N”政策体系落地,加大找矿资金投入,推进中国(广西)—东盟矿业合作大会转型升级,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既当好国家矿产资源安全的“守护者”,又做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捍卫者”,让新矿法在八桂大地释放更大改革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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